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锐华氟业有限公司350吨/年苯甲亚胺酸乙酯盐酸盐、500吨/年氟代碳酸乙烯酯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锐华氟业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概况:建设1座年产350t苯甲亚胺酸乙酯盐酸盐生产装置区和1座500t氟代碳酸乙烯酯生产装置区。新厂区现有四氟化硫搬迁生产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目前正在建设中。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向山东锐华氟业有限公司索要《山东锐华氟业有限公司350吨/年苯甲亚胺酸乙酯盐酸盐、500吨/年氟代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山东锐华氟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总;联系电话:0530-6233818;电子邮箱:sdrhfy@163.com
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L_-ETy5L7qwd3UH -wtNGYw提取码:6lp5。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起止时间
本次公式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
公示日期: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