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锐华氟业有限公司60t/a四氟化硫搬迁生产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锐华氟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锐华氟业有限公司60t/a四氟化硫搬迁生产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山东锐华氟业有限公司

总投资:8500万元

拟建项目概况:建设1座四氟化硫生产车间,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建设仓库区、办公区等公辅设施,年产四氟化硫60t。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向山东锐华氟业有限公司索要《山东锐华氟业有限公司60t/a四氟化硫搬迁生产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山东锐华氟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总;联系电话:0530-6233818;电子邮箱:sdrhfy@163.com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vU7kQMJmE- g7Ua2EURf2Q提取码:2ojv。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起止时间

本次公式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