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锐华氟业有限公司四氟化硫深加工及锂电池新材料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四氟化硫深加工及锂电池新材料中试项目

2、建设单位:山东锐华氟业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概况:位于菏泽市郓城化工产业园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6.016245188°、北纬35.442714222°,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1886m2。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依托已建1座生产车间,拟建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三氟甲基四氢吡咯酮10t/a、三氟甲基三甲基硅烷33t/a(可作为全氟叔丁醇的生产原料)、全氟叔丁醇50t/a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nv9pWXWIJUQbNaYg2A9_Q(提取码:pa2s)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现场查阅纸质报告

建设单位地址:菏泽市郓城化工产业园山东锐华氟业有限公司内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15063493655

Email:493617625@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锐华氟业有限公司

2023年7月5日